关于退换货规定
1.在我司提供的产品中,如因我司客观原因,所产生的外包装有污染、损坏或质量 有问题的产品,在提供充分材料之后,(即及时通过拍照、存档、运输出具等证明)收货方可以在收到货物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请换货。
2.如因收货方责任造成包装等的损坏可与我司协商退回甲方予以重新包装, 但所发生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用等)由收货方承担。
3.由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等各种原因,非原箱包装的货物容易被挤压导致产品外观 变形或者破损。因此,遇到这种难以避免的情况请各经销商不要轻易退货,经研究 特补充如下规定:
3.1若因货品的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变形(指外观破损变形影响销售但不影响 使用)等,请尽量采取促销折价的方式销售,也可作为试用品进行推广,我司可按 进货价格的90%计价,但需在收货的两天内拍照取证;如果确实不能销售和使用的,我司将补货赔偿。
3.2若因物流公司责任导致的外包装严重损坏影响产品,需于收货时当场拍照 取证并与物流公司和我司取得联系,以便后续安排赔偿(如果预先大货投保运输情况下),货品请在当地折价促销,无需退货,该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提请得到的物流索赔款也归给收货方。
3.3非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允许退换货。
4.收货方首次向我司进货,如果因为对销售货品在当地市场的适应性不了解,允许 在收货后30天内与我司协商,将滞销品换成畅销品,但是换货额须在首次进货 总金额的30%之内,若是专门为收货方所订制的产品则不予以退换货。且换货产生的搬运费及运输费用由收货方承担。退换货之前需要按照订单格式提交具体产品 名称和数量,先期提交我司业务主管,得到同意以及安排时间后通知收货方及时 退回。
5.因本产品特殊性,第二批次以后的进货不再享受换货优惠。也不予替代成第一货物来做换货处置。